【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专栏】鹰潭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
时间:2026-06-19 10:13:06 来源: 作者: 已点击:
一、政策依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鹰府发〔2018〕21号)、《鹰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省定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鹰财办〔2026〕8号)。
二、救助对象
具有鹰潭市户籍或市内有效居住证,年龄0-15岁(不满16周岁,下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县(区、市)及以上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的0—15岁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三、救助主要内容
1.基本康复训练
为0-15岁以下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
2.辅助器具适配
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盲杖;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基本型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3.手术
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四、救助标准
1.基本康复训练
0-6岁,视力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年。
7-15岁,视力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10000元/人/年。
2.辅助器具适配
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盲杖每人补助标准为100元;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2年内不重复补助;听力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植入人工耳蜗产品(单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0元、适配助听器(双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元,5年内不重复补助。
3.手术
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0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0000元。
五、申请材料
1.儿童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儿童页复印件、监护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居住证申请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或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具有明确诊断意见的康复需求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4.残疾儿童1寸免冠彩照片2张。
六、申请程序
1.自愿申请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由其家长或监护人登录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网上申请或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确定
县级残联负责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进行审核。
3.实施救助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协议管理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原则上应在市内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经县级残联审核同意,残疾儿童监护人也可在异地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七、办理时间及受理时限
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现场办理即申请即受理,网上申请七个工作日内受理。
八、各区(市)残联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九、鹰潭市残疾儿童协议管理康复机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