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鹰潭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开启无障碍浏览开启无障碍浏览

【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专栏】鹰潭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政策

时间:2026-06-05 09:58:05  来源:  作者:  已点击: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鹰潭市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2021版)>的通知》(鹰残联字〔2021〕2号)。

  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对象

  具有鹰潭市户籍或鹰潭市有效居住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县及县以上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的0—6岁(不满7周岁)残疾儿童。

  三、辅具适配补贴标准及有关事项

  1.《补贴目录》(见附件)内的辅助器具,实际购买单项价格在600元(含)以内的,实际购买价格高于相对应辅具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低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00%给予补贴。

  2.《补贴目录》(见附件)内的辅助器具,实际购买单项价格高于600元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对于0—6岁残疾儿童、7—18岁残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未入学)、残疾学生、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和享受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的贫困残疾人等重点补贴对象(以下简称“重点补贴对象”),其购买的辅具价格高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低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00%给予补贴;其他残疾人购买辅具价格高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低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80%给予补贴。

  3.申请辅助器具类别应与《残疾人证》残疾类别相符,对于有不同种类辅具需求的,多重残疾人申请享受补贴的辅助器具种类不得超过3种,其他类别残疾人不得超过2种。同种类辅具申请数量除以下情形外,不得超过1件。

  4.使用期限内不能重复申请同一种类辅助器具。

  四、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审批

  我市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通过网上平台申请、审核、审批,货币补贴的方式进行。

  1.网上申请

  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通过(http://www.jxfuzhi.com/yingtan)这个网址或搜索互联网辅具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登录平台,通过残疾证进行注册后,可选择协议机构或非协议机构两种方式申购。残疾人挑选合适的辅具后,按要求上传鹰潭市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二代残疾人证及残疾人本人申请时的实时照片(残疾人无法自行操作的,上传残疾人本人与监护人的实时合影照片),“重点补贴对象”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传平台。

  2.网上评估、审核、审批

  只需简单评估的适配辅具申请,由乡、镇(街道)残联做相应的适配评估,提出评估审核意见,在线上报至区(市)残联核查提出审批意见,不予补助的要载明理由。

  需专业评估的适配辅具(人工耳蜗、助听器、假肢、矫形器等)申请,由区(市)残联、三甲医院及区(市)残联认可的有资质的辅具适配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后,在线上传评估结论;由街道(乡镇)残联提出审核意见,在线上报至区(市)残联核查提出审批意见,不予补助的要载明理由。

  五、补贴及结算方式

  1、协议机构申购

  协议机构是指与区(市)残联签约的辅具供应商。在协议机构购买辅具的,辅助器具价款超过补贴金额的部分为自费部分,由残疾人先行支付给商家。补贴部分由网上平台凭销售清单与区(市)残联结算,每半年结算一次。

  2、非协议机构申购

  非协议机构是指平台外互联网商家及未签约的实体店等。在非协议机构购买辅具的,凭经网上平台申请、审核、审批后购买辅具的正式发票和实物到区(市)残联办理补贴报销手续,区(市)残联每年6月、12月将补贴资金汇入残疾人银行账户。

  附件:

  鹰潭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